【HKG訊】政府入禀覆核DQ4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的宣誓案,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二天審訊,代表社民連「長毛」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繼續就「無效宣誓」與「拒絕宣誓」的分別陳詞,他認為本港一天未修法,釋法就不適用於此宣誓案。長毛則再次「呻窮」,指政府「纏擾式」打官司。
辯方︰曾帶道具宣誓無問題
李柱銘認為,「無效宣誓」的後果是不可履行議員責任,但只要補回宣誓,就可繼續擔任議員,而「拒絕宣誓」的後果則是被取消議員資格,「是一種懲罰」,故舉證需要做到毫無合理疑點。
針對「長毛」帶黃傘等道具宣誓,李柱銘指,議員使用道具,立法會是有規則的,過去有議員4次攜帶道具宣誓都沒有問題。
法官區慶祥詢問李柱銘,是否可以拿任何道具,李柱銘稱只要立法會主席「覺得相關就可以」;法官即問李鉒銘:「是否他(梁國雄)同樣受制於立法會主席的決定?」李柱銘表示,這個問題應該由法庭「酌情處理」。
李柱銘認為,議員宣誓跟其他宣誓不同,因立法會「向來有自己的習慣」,主席和秘書長才最了解情況。
「無錢」長毛月月捐款基金
代表劉小麗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在陳詞時指,政府因宣誓而褫奪議員資格的看法過於狹隘,他說,選民期望議員完成4年任期,若議席可輕易被褫奪,便會失去選舉的意義。
李柱銘在總結陳詞時指,只要本港一天未修法,法庭也不能用人大常委會釋法來褫奪議員資格,因為釋法所指「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不在本港的法例之內,故不能作為指控的理據。
今日的審訊上午只有梁國雄和劉小麗到庭,而羅冠聰和姚松炎沒有出現。長毛再次指摘政府「纏擾式」打官司, 指連他在4名議員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係冇錢嘅」,因此很感激捐錢的市民云云。不過,月入逾10萬住公屋,個個月捐錢給「社運基金」,還有獲「DQ4基金(「守護公義基金」)」撐腰的長毛話冇錢,你又信唔信呢?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小編不信了!
案件明天繼續審訊,預料明日下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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