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和梁頌恆就司法覆核案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昨日已被駁回,惟兩人至今仍未交還拖欠立法會的共186萬元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對此,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游梁有權提出上訴,但兩人提不出任何新的理據,繼續上訴只會浪費公帑。她又指,游梁需向公眾交代,當初一上任就領取的鉅額營運資金,有否用作繳付律師費。
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梁美芬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根據香港法律,涉及重大爭議的重要案件,在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後,申請人確有權直接向特區終院上訴,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高等法院原訴庭、上訴庭的裁決,理據十分清晰,游梁也提不出任何新的理據,繼續上訴只會浪費公帑。她亦認為,兩人當初一上任立法會議員就領取鉅額營運資金,需要向公眾交代,有否用作繳付律師費。
黃國恩:需提出重大法律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執業律師黃國恩亦認為,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游梁必須提出有關乎公眾利益的重大法律觀點,終院才會受理,否則終院批准上訴許可的機會微乎其微,就算獲批,亦只流於學術討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亦批評游梁,希望透過法律程序掩飾其辱國的惡行,是「死雞撐飯蓋」,毫無反駁理據,現更妙想天開盼申請法援,以公眾資源滿足兩人自私行為,是浪費公帑。
葛珮帆:市民不支持游梁言行
至於游梁兩人日前透過眾籌方式籌集訴訟費,結果只籌得50多萬元,葛珮帆認為該情況反映市民都不支持其言行,認為兩人若有錢上訴,不如盡快歸還逾百萬元薪津開支,「唔好講咁多!快啲回水。」
葛珮帆的黨友、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也在Facebook留言,指游梁「上月要100萬!今日要500萬!下月又要幾多?立法會條數點計?市民不是提款機?金主又去了那裏?」
陳恒鑌:法律政治都是理虧
陳恒鑌則認為,游梁的行徑不論在法律還是政治層面都是理虧,過去社會上亦有廣泛討論事件,但二人仍然堅持不找數,是不可能的事。
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昨日已交代稱,秘書處至今仍未從游蕙禎和梁頌恆一方收到任何應收回的款項,經行管會討論後決定,等待兩人相關司法程序完結後,立法會便會展開法律追討行動。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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