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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抽水打撐警義工判囚14天 熱狗支持者不服上訴駁回

2017.01.17 07:50 時事

【HKG訊】一名熱血公民支持者戴錦山涉於2015年2月在大埔墟火車站外,拳打一名撐警大聯盟義工梁樂賢背部3至4下,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14天。戴不服上訴,法官今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戴須即時服刑。

撤銷保釋即時收監

判詞指,原審裁判官的裁決正確,雖兩名控方證人之證供有分歧,但只屬事件中的細微枝節,認為原審裁判官的分析合理。法官又認同原審裁判官視本案為嚴重性質的普通襲擊罪行,認為14天即時監禁刑期非過重,遂駁回戴的定罪及判刑上訴,同時撤銷戴的保釋,戴需即時監禁。 案情指,報稱職業是文員的戴錦山(39歲)在2015年2月1日於東鐵大埔墟站外,以手肘襲擊事主梁樂賢(28歲)。打人後30秒左右,警員到場,即時將他拘捕,其後被告被正式檢控。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3/08/HK16030800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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