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兼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指出為節省政府開支,現時特區政府的香港電台和新聞處應合併,不用兩個部門做同一件事。筆者有點不敢苟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回應也不認同合併。筆者打個譬喻,香港電台類似我國的中央電視台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是一個播放各類新聞消息(不限於政府新聞)的傳媒機構(電視、電台及網上平台)。新聞處則類近新華通訊社,是發布政府消息為主的機構,是政府的主要喉舌。
當然,現在香港電台隸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新聞處則隸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有點合不上力。筆者認為對外傳播是每屆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沒有傳訊,很多事情會被抺黑扭曲,令政府施政事倍功半。因此,這兩個機構應直屬特首麾下的新聞統籌專員(「專員」),而專員應回復至董建華特首成立此一職位時的首長第8級(D8,相當於常務秘書長級,位極公務員),下轄兩個重要傳播部門,新聞處和香港電台。新聞處在專員指揮下為特首及各司局長制訂對外口徑,發布訊息,並在積極配合特首施政下,召開記者會或準備輿論戰。一句話,政府的專員和兩大機構,都應為時任特首及其管治班子的傳訊服務。大家還記得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時,因為攬炒派在國家級力量的協助下,大肆抺黑和扭曲該修訂,最後形成不少港人人人自危,於是有不少大商場管理層竟然以私人地方為由拒絕警方進場執法,令黑暴更形放肆。這其實都是攬炒派成功抺黑鋪墊的結果。倘若那時政府有一個由新聞統籌專員和新聞處及香港電台的傳訊鐵三角,特區政府怎可能在輿論戰上,處處捱打?
丘局長在立法會上也說了「港台節目除照顧大眾外也要照顧小眾,包括少數族裔等」這是香港社會關愛共融的體現。而這方面的工作,不可能由新聞處來做。因此兩個機構是「各司共職」,是一個銀幣的兩面,不可能二合為一。
但筆者也十分同意葉劉淑儀議員指出的香港電台安排一個訪問,出現的人員太多。香港電台由於是政府部門身份去做公共廣播,故遠較商營傳媒機構般「大陣仗」。這並不是有效運用公帑。這也是為何筆者一直倡議要改革香港電台。筆者甚至在中央港澳辦主事官員面前,公開提出過。當然,香港的事務紛繁複雜,又是大國博弈的前緣;故改革也要分先開。但香港電台由精簡內部工作員做起,是對公眾負責的表現。
傳訊工作是現代管治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特區政府在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後,大力倡議改革。不妨由改革傳訊機制做起,由改革香港電台762個人手編制做起。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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