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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3條立法】
無須意圖亦可能違法?
澳洲及台灣地區借外遊提示
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港府譴責散播恐懼

2024.03.23 13:00 時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今日(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就在《條例》刊憲前夕,有國家及地區包括澳洲及中國台灣地區假借所謂外遊提示,誣衊抹黑《條例》生效後赴港風險增加,並稱「無須意圖亦可能觸犯法例」。特區政府昨(3月22日)發聲明,對這些以虛假、歪曲事實及危言聳聽言論散播恐懼的政治操弄,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一般旅客包括澳洲、中國台灣地區來港旅客,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

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及《條例》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歐盟成員國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

至於延長被捕人羈留期,其他國家亦有相關法例讓執法機構延長羈留期,例如英國可延長羈留期14日,新加坡甚至可在未經起訴的情況下對疑犯進行為期最高兩年、並可進一步延長的拘留。

限制諮詢律師的權力方面,發言人表示,根據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政府如有相當有力理據,可在特殊情況下,暫時限制被捕人諮詢律師的權利,而英國、歐盟、美國和加拿大等的法律均允許此類限制。

發言人又指,近日個別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及日本等,及一些境外組織繼續就《條例》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批評,企圖誤導公眾,應予譴責。特區政府強烈敦促這些別有用心的國家、地區和組織等,停止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企圖禍亂香港伎倆絕不會得逞。

事實證明,《條例》大多數內容都是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以美英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國安法,甚至比《條例》更為嚴苛,但美英等國卻對此視若無睹,反而不斷抹黑《香港國安法》及《條例》,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什麼?支持特區政府繼續澄清事實,反駁外界的抹黑,以正視聽!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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