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草案今日刊憲並進入立法程序。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前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都發表對草案條文的看法。
梁振英認為,比較西方國家和新加坡,23條立法條文寬緊適宜。他指出,條文內容符合香港憲制責任,《基本法》23條開宗明義應自行立法,英文更清楚用「Shall」,即是必須要做,同時符合香港實際需要,符合整個國際形勢的需要。他又指,最客觀的就是比較歐美國家或新加坡,同樣條文,至少香港有別於歐美和星洲,香港沒有死刑。
譚耀宗以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秘書長名義發聲明,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不但嚴謹詳細,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市民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並可以提出公眾利益免責保護,而且警權範圍清晰制定,法官嚴格把關審理。
他又指,《草案》使用香港常用審議本地立法的方式和程序去訂立,參考外國普通法立法經驗,加上域外效力符合國際規則。因此,《草案》不但維護國家安全,而且保障香港居民及其他人士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在香港的財產及投資受法律保護,值得信任和支持。
梁振英和譚耀宗的說法有見地!完成23條立法,將令香港社會更穩定,使香港更好發展自身獨特優勢,繼續成為市民安居樂業、投資興業的樂土。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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