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反修例黑暴,是香港人的惡夢,是一道深深刻在我們心中的傷疤!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在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加上警隊的努力,黑暴漸見式微,反中亂港者畏懼國安法以及警隊的威嚴,不敢造次,香港逐漸由亂及治。
加上英國「助攻」,以BNO 5+1計劃,吸引了一群不愛國不愛港,只愛大不列顛的黃友移居,搞事者消失了,香港寧靜了,我們的生活重回正軌了。
不過,仍有一堆未走的黃人,或沒能力移居,或存心繼續在港搗亂。他們潛伏在港,一有機會,就走出來煽動反中亂港的思想。
今年11月27日,警方接報,指一名男子身穿有煽動字句的衣服,在香港國際機場出現。警員到場,找到該名男子,並在他的隨身物品中,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一張他人的身份證。
在《香港國安法》已落實的今天,竟然還有人敢大剌剌的穿上有煽動字句的衣服,在機場這聯繫海外的重要場所出現,是有恃無恐,還是為搞事豁出去了?
而他身上攜有其他人的身份證,這行為本身已是違法吧!身份證是誰的?拿來有甚麼用途?當然,筆者與讀者們是正經人家,對違法者的蛇鼠途徑與罪惡思想,自然無法理解。
該名男子被警員拘捕,並被落案起訴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一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
警方指,「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人都應該知道,煽動是嚴重罪行,竟然有人膽大包天,公然挑戰法紀,可見黑暴是多麼猖狂,似有「不亂港,不罷休」的心。所以,要維護法紀、維護國安,我們絕對不容鬆懈!巿民亦應留意身邊人、事、物,見疑即報,免被黑暴有機可乘。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6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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