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名曾在駐港的美國記者Shibani Mahtani及Timothy McLaughlin,於美媒《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上刊出其新書《Among the Braves》的節錄,透露出為何當日走的是羅冠聰,而不是黃之鋒!
據書中透露,黃之鋒曾於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當日及8月的前後,尋求過美國駐香港領事館尋求庇護,或者直接幫他離港赴美,但最終都失敗了。原因是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外申請政治庇護。而黃之鋒當時有案在身,護照被沒收,所以只能尋求政治庇護。
而黃之鋒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翌日,即2020年7月1日至8月之間,亦有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佩洛西等多名國會議員發息,指自己於《國安法》實施後,若繼續留港,會成為被捕目標。而書中亦引述黃之鋒於2020年7月1日發送給蓬佩奧的電郵內容,希望美國當局可以協助他離港,但最終都是失敗了。
因為蓬佩奧考慮到,當時正值中美角力,美方準備關閉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擔心中方都可能美國駐港領事館,所以只能偷偷地帶黃之鋒離港,但因為香港的地理環境,只能從水路走,但蓬佩奧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會被中方截獲,可能成為國際事件,所以最終作罷。
換言之,蓬佩奧是考慮過從水路「偷運」黃之鋒離港了!
而美國當局,意見不一,有人支持亦有人反對,最終在美國國務院拍板下,拒絕黃之鋒的請求,同時亦無通知過黃之鋒結果。
最終,黃之鋒於2020年底涉違《國安法》而被捕,並還柙至今。
原來黃之鋒並非不想走,而是「走唔甩」!這就是天意了吧?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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