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國現任的參議員乘坐飛機到港後竟然被發現行李中有一桿「左輪」手槍,被香港海關發現之後交警方提控,市民必須留意,在司法程序中這位「被告」從來沒有被羈留過,過堂之後更容許以現金擔保在法庭外耀武揚威。當被告數日後在裁判法庭再次出現的時候,控方竟然不提供進一步證供而法官只好接受被告以港幣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之後隨即被釋放!
對比任何一位旅客,美國人為什麼享有這種特權就是我們要找出真相的理由?
市民不能接觸法庭文件,但從報道中得悉:這位參議員到港的時間自行向海關通報帶有手槍,市民自然想到美國人有否特權的問題,假如不是外交官或持有領事權限,帶有火器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一回事,更何況乘搭飛機到港那就代表之前的安檢完全不切實際,即使乘搭私人飛機也有一定的檢查程序,這是航空安全的層次亦超越香港能夠管轄的範圍!
如「意外」地把武器帶到香港,又自動向香港的海關申報就不了了之,就等同17世紀的「治外法權」,是侵略我國主權的代名詞!
不提供證供 Offer No Evidence 是律政司的權限,市民無從至喙,然而,當案件涉及一位美國的參議員就是市民的知情權!在任何情況也不能輕描淡寫地「擺平」。假如這位藏槍的被告是一名外籍富豪的話,律政司又該如何處置?
司法是獨立的!這位參議員的變護律師也是前任的裁判官!市民沒有任何異議, 一般而言,對正常藏械的被告人在控方「不提供證據」亦沒有「被檢控」情況即全面審訊情況之下被迅速得到釋放,就等同向公義打了一大巴掌!
無論如何,公義必須得到彰顯,任何「特權主義」及「違法行為」都必須由司法制度制裁,市民才可以有公斷!
參議員是美國政治系統的一個部份,而每一個州份只可以有兩名參議員作為代表!當美國的參議員在世界各地公然違法,也就證明了美國人本性的驕橫!他們橫行無忌終有一日被法律及正義所制裁!
藏有槍械事小,但航空安全沒有得到保障就「事大」!不過,經常「丟臉」的人也不會覺得自己也正在「丟臉」吧。
在 2023 年也沒有忌憚!也難怪美國的古物大盜竟然可以把唐太宗的昭陵六駿(六匹駿馬諾大的浮彫)打碎及劫走兩匹,現正收藏在賓州大學的博物館內!想起國寶被搶掠就明白國家當年的屈辱!我們更要奮發圖強!
原圖:美國華盛頓州官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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