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之子黎崇恩欲「繼承」其父,針對港府?涉違《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身陷監獄千日。日前,黎崇恩再次「坐不住」聯同國際新聞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及其他海外組織,呼籲英國針對港府施加制裁。港府發言人昨(9月26日)發聲明譴責其抹黑,直言特區政府無懼任何威嚇。
黎崇恩聯同保護記者委員會及海外人權組織,致函英國貿易大臣栢丹娜(Kemi Badenoch)要求會晤。同時呼籲英國對香港政府實施制裁。
黎智英的案件尚未開審,西方已是一面倒批評,這究竟是出於法律觀點,抑或是政治立場?相信大家心中有數。港府面對抹黑,未有啞忍,發聲明指責有關言論公然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政府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應尊重和保障人權,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然而,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的,行使這些權利時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新聞從業員有責任遵守所有法律。
針對黎智英的案件,發言人表示任何指控有關控罪為「虛假」或定罪為「不公平」的言論都是對司法公正的極度不尊重。特區政府嚴正敦促相關的海外機構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審判獨立和內部事務。
文末,港府強調對於有關單位呼籲實施制裁的行為表示嗤之以鼻,並不會因而畏懼任何形式的威嚇。港府將堅定不移地按照法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香港國安法》旨在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尤其是2019年黑暴猖獗,大肆破壞,更離譜是有人借機提倡「港獨」,試問哪個國家、地方可以容忍?今日黎智英涉案,是否有罪還待法庭審理,但有人未審判先批評,請問可有尊重過香港法律?
說穿了不過是政治立場先行,口中大談「民主人權」,不是虛偽又是什麼?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54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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