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民運」肇始於1970年代末的改革開放,當時國家在文革的破敗中重新走出來,百廢待興,眼見美西方國家在二戰之後,方興未艾;鄰國日本又冉冉上升,甚至有取代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之勢;而美西方和日本都是實行西方式民主制度,故當有人喊出「第五個現代化」,熱愛國家的年輕人如筆者,自然心嚮往之。
想像是美好的,現實卻是骨感的。40多年過去,歴史證明蘇聯實行「先政治改革再改革經濟」反而弄致蘇聯解體,天下大亂,民生凋敝。更令人失望的是一眾到了海外的所謂「民運」人士,他們在美國爭名奪利,為爭奪多一點資助而互相攻訐。他們傷了很多人的心,覺得他們只是以「民主」作幌子來爭名逐利。「民主」在這批海外「民運」人士眼中只是一個用來叫買的商品,不是為民謀福利,「讓民作主」的崇高理想。
怎知低處未算低,近年更發展至藏污納垢,包庇隱瞞性侵行為;這和民主那份初心,那份崇高理想,那份尊重每一個個體,為每一個個體謀幸福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筆者近日便在網上看到一位同為海外「民運」人士的作家余杰發表在今年6月底的文章,題為:《惡魔挑戰者何以淪為另類惡魔?滕彪強姦未遂案的分析》。余杰在文中詳細縷述了「民運」知名律師,有20多個組織銜頭的中國法學博士滕彪的劣跡。文章描述的事情,觸目驚心,不單滕彪可恥,自詡海外「民運」大佬的楊建利意圖掩蓋事件,blame the victim也令人齒冷,等同是共犯。
文章刊出後,輿論譁然。自由亞州電台也詳細報道了此事,據其內容:心語早在2009年就因工作關係認識滕彪。2016年4月,她參加由海外人權團體「公民力量」組織的訪問團,前往印度達蘭薩拉參加會議。(筆者註:這個團也包括了來自香港的梁天琦和鄒幸彤)活動結束後,心語想要多留一天,同團的滕彪突然告訴她,他們那邊一位夥伴離開了,她可以搬到「那個人」的房間去住。心語帶著行李去到他們那邊的旅店,但一過去就發現滕彪待在房間里。心語當時感到很驚訝,並追問滕彪房間在哪裡?「他(滕彪)就說房間就在這裡」,然後就向她撲過來。心語有練瑜伽和跆拳道很久了,所以能把他很大力推開,然後他又撲過來。這樣好多次,心語最後到角落去了。她一直很大聲地叫,盼旁邊的人能聽到,又指滕彪見勢不妙,只好放開她,她才逃離房間。
心語否認事件是誤會,並告訴自由亞州電台,她也曾諮詢律師,均指這樣的事情是「強姦未遂」,若發生在台灣,可對他司法起訴;惟發生在印度,「我很難去做什麼」。心語在事發後便向「公民力量」主席楊建利反映,但楊建利得知此事後,不但沒有主持公道,「還指責我給他捅婁子。」心語認為,楊建利僅是為了顧及面子與大局,就讓受害者被犧牲。心語還稱,她多年來一直要求滕彪道歉,但直到近期台灣燒起MeToo風暴(筆者註:風暴是因一套熱播劇《人選之人》而掀起),滕彪才同意用公開聲明方式道歉,且承諾等心語同意道歉內容後,會在6月22日公開發表。但滕彪並未得到心語同意,就搶先在6月20日發表。她看到聲明後,要求滕彪在聲明中加入「強暴未遂」的說法,滕彪也並未回應。據悉,滕彪之所以搶先發表,是因為知悉余杰即將發表文章,為心語抱不平,故搶先發表道歉聲明,把事件先行定性,搶佔有利輿論陣地。
事件另一主角,當日會議的組織者楊建利也在6月21日發表公開聲明回應。楊表示,會議結束那天,有人捅出消息說,滕彪和心語在會議期間私開房間。當時公民力量團隊成員私下討論後,認為可能是有人故意搗亂試圖抹黑會議,決定不去理會。(筆者註:請看看這位組織者6年前是如何處理事件)之後,心語向他通報這件事,他立即回應她:不要捅簍子。楊建利在聲明中稱其錯誤「是嚴重的」,其一是不問青紅皂白地假定心語對此事負有一定的責任,而粗暴地指責她捅簍子,給她造成了很深的傷害;其二,過分關注會議、公民力量以及他個人的形象,而忽視了一個團隊成員或者會議出席者遭遇一個惡劣事件的感受;其三,作為團隊的負責人躲避責任,沒有給心語應有的救援。楊建利作出3點反省,但那是遲來了6年而且是被動的反省。這樣的運動領導人,令人搖頭嘆息。
至於滕彪,他一直以其法學知識,否認是「強暴未遂」,反而定性為「笨拙求愛」。滕彪真的以為能哄騙所有人嗎?難道心語這麼一個任職多年記者的人,分不清甚麼是「求愛」,甚麼是「強暴」?再者,一個有妻有女的男士向一位女士求愛,這是甚麼道德標準?而且心語女士從沒有說過和滕彪有過甚麼男女感情交流,滕彪的聲明也沒有提及。難道因為認識久了,有共同政治傾向,便可以亂來?便可以不顧對方意願「求愛」?更可以拖延對對方公開道歉達6年之久?據悉,滕彪還提議給心語20萬新台幣作補償,心語斷然拒絕,也從來沒有提及過金錢。滕彪的作為,究竟是甚麼?把女性都商品化,用金錢便可以攪定?據悉,滕彪是慣犯,心語之外,還有另一名女子之後也遭到滕彪侵犯。
由於有余杰文章和媒體的詳細報道,此事揭示了海外「民運」藏污納垢、輕視女性、遇事則責怪受害人。更有甚者,在事件曝光後,心語女士卻被某些人指斥為是中共間諜,是中共派來攪亂海外「民運」的。不解決問題,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解決受害人。這樣的海外「民運」是在追求民主?是在為民謀福利?是在為民充權?是在尊重每個人的價值?是在保護每個人應有的權利?
原圖:滕彪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427592994098174&set=ecnf.100005424304739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