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晚頒布實施,在翌日的7月1日回歸日,一大堆黃黑分子上街挑機贈「㷫」。當晚在灣仔集成中心外,有人擺放的紙皮箱冒煙及爆炸,兩名涉事男子被控引起公眾妨擾。其中被告原柱健(32歲文員)在開審前認罪,另一被告李浩琛(34歲興趣班導師)則經審訊後定罪。案件昨日(7月8日)於區院判刑,原柱健判囚19個月,李浩琛則判囚26個月。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出,涉案行為可造成白色恐怖,並指監禁是唯一選項,又謂刑期需具阻嚇性。
王官指出,有關爆炸物可對社會造成恐慌,沒有造成途經人士受傷,純屬不幸中之大幸,社會不能姑息。對於辯方求情時指,參與案件的原因是「惡作劇」,王官直指「無法接受」,因他從兩名被告的事後安排所見,認為屬於精心策劃,絕對不是惡作劇。
最終,王官以28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原柱健因在審前1個月認罪,獲扣減四分一刑期,加上有良好背景再扣2個月,判囚19個月。至於李浩琛亦因良好背景獲減刑2個月,埋單計數判囚26個月。
2019年黑暴爆發,很多人由於政見而失去理智,最終因為奇形怪狀的理由而被煽動上街犯法。希望他們能夠在獄中好好反思,重返社會後做回真正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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