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一」國慶日,1名患有自閉症的20歲男學生,在深水埗三度拉扯一枝國旗及3枝區旗旗桿,及後於同日被捕。被告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旗和侮辱區旗共3罪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昨日(6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對國旗作出侮辱行為,罪行嚴重,經考慮判罰與更生需要及年齡等因素,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被告黃俊樂(20歲),案發時19歲,被控於2022年10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南昌街及基隆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1支國旗;於同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以及於深水埗聚魚道及通州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1支及3支區旗。
被告聞判後於庭上大哭,並高聲呼喊「我想見我媽咪」、「唔好郁我」,當有庭警走近欲帶走他時,他不斷出現掙扎動作。
侮辱國旗、區旗絕非小事,是嚴重行為,支持法庭公正審理,亦願被告能在更生中心中好好反思自己所犯的過錯。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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