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外集結案有最新進展!2019年9月29日,大批黑暴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多人被捕,其中本案中3男女(1男2女),早前均否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案件昨日(6月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裁判官李志豪判處30歲男被告罪成,其餘2名女被告罪脫,當中包括杜汶澤旗下女團成員廖樂兒。
3名被告分別為朱德成(30歲)、廖樂兒(18歲)及劉曉彤(18歲),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於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一眾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另外朱德成還被控同日於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一帶和彌敦道一帶的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李官指,男被告朱德成爭議其警誡下的招認,指當時有便衣經曾打傷他。李官表示,被告朱德成於作供時不時改變供詞,認為其供詞不合邏輯,沒有說出真相,法庭遂不接納其證供。至於朱德成曾於旺角警署外徘徊較長時間,認為其管有雷射筆是為傷害他人,裁定其非法集結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罪名成立,並將定罪被告的判刑押後至6月19日,期間朱德成須繼續還押。
原圖:星島日報、廖樂兒IG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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