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暴徒衝擊,更一度佔領會議廳。案件昨日開審,前港大學生會長孫曉嵐及劉頴匡凳7人承認暴動罪。案件今日(30日)於區域法院(移至西九龍法院)續審,包括藝人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及刑事損壞罪。控方表示,王宗堯在內的各被告均在不同時間段被拍攝到。
今日續審的6名被告分別為黃家豪(20歲)、何俊諺(21歲)、馬啟聰(30歲)、王宗堯(42歲)、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中區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與一眾不明人士參與暴動。除何俊諺獲准暫時無需答辯外,黃家豪、馬啟聰、王宗堯、吳志勇及林錦均否認暴動罪。另外,王宗堯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控方開案陳詞中指出,當時有過千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外面集結,持續用鐵籠車丶鐵枝等物品,衝擊立法會大樓外的玻璃幕牆。更有示威者晚上經大樓近公眾入口闖入,並對大樓內部進行破壞;直至物業,大樓內大部分玻璃幕墻被毀壞。而根據事發當日片段可看到,王宗堯身穿黑色T恤身處在立法會會議廳內,並與現場暴徒對話。
而昨日受審的同案7名被告分別為,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34歲)、沈鏡樂(26歲)、劉頴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7名被告均承認暴動控罪。
本案明日(31日)續審。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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