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名暴徒判囚!2019年9月14日,有大批不同政見人士在淘大商場內爆發衝突。一名31歲任職程序設計師的男子在衝突中被控兩項拒捕罪。早前他被裁定一項拘捕罪成,一項罪脫。案件今日(5月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劉淑嫻判處被告范子謙監禁3個月2星期。
被告范子謙(31歲),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淘大商場 1 樓,分別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鄺志文和警長 3870。兩項控罪中,抗拒高級督察鄺志文罪成,而抗拒警長3870控罪則罪脫。
劉官頒布判詞指,案發時正值社會動盪不安,處於「尖銳矛盾面」,被告在抵抗中擊打一名高級督察手臂、更試圖搶警棍,以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另外,考慮到本案案發後逾3年才處理,對被告構成壓力,故酌情扣刑2星期,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2星期。
無論任何人也好,表達訴求或政見時都不應使用暴力。希望被告入獄後好好反省所犯過錯,出獄後規劃好自己的人生。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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