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七一金鐘暴動案有最新判決!2019 年 7 月 1 日,大批黑衣人在金鐘龍匯道一帶集結,其中9名男子當場被捕,被控暴動等罪。早前, 5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案件今日(4月13 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李慶年判處其中4人囚26至28個月,1名案發時17歲男生判入教導所。李官直斥被告以違法行為表達訴求,害人害己。
5名認罪被告分別為黎穎豪(20歲,學生)、陳景行(21歲,學生)、陳俊僑(21歲,遊戲中心職員)、黃家祈(30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29歲,廚師)。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參與暴動。
而被告周子瑋(37歲)、戴嘉平(17歲)、戴嘉正(17歲)及袁恩霖(31歲)4人不認罪,將於2024年1月5日進行審前覆核, 2024年3月11日開審。
李官頒布判詞時指,暴動歷時99分鐘,規模頗大。而暴動多人參與,人數約200至300人。而示威者是應網上號召而來,足證事件早有預謀。李官表示,儘管活動未造成有人員傷亡,但各位被告均負有較重罪責。入獄後必須好好反省。
正如李官向被告說的寄語一樣,希望各位被告服完刑後重新做人,規劃好自己人聲,反思自己犯下的過錯。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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