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潛入學校爆竊的男學生被判入勞教中心! 4名男生涉於2021年5月潛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爆竊,被控入屋犯法罪及襲警等罪。其中2人分別為「光城者」成員17歲阮姓男生及蔡永傑(21歲),早前已承認控罪,連同「光城者」案控罪,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判囚5年3個月。餘下2名分別21歲及20歲男生否認入屋犯法罪,昨日(2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處兩人入勞教中心。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2名被告聲稱因「貪玩」而犯案,認為2人沒有悔意和欠缺反省,其中首被告行為大膽及有計劃,考慮到2人年紀及患有過度活躍症,認為他們接受嚴格紀律訓練符合社會利益,遂判兩人入勞教中心。
2名被告分別為賴俊羲(21歲)及陳政騫(20歲),於是2021年5月5日,夥同另外「光城者」成員進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偷竊。其中賴俊羲另被指於同日在將軍澳寶康路與寶豐路交界的行人隧道襲擊一名執行職務的警員,被控一項襲警罪。
任何人只要違反法律,都必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年紀輕並不是犯罪的擋箭牌,希望2名男生在勞教中心好好反思過錯!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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