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將於本周三公布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市民最關心的是政府是否還會繼續派消費券。若以這個議題作民意調查,相信大多數人都是贊成政府繼續派的。香港大部分人都不用納足標準稅,而消費券卻是一人分一份,份份等值。政府派錢,而自己卻不用出資作承擔,從自利的角度出發,當然會「舉腳贊成」。
做生意的人很清楚,靠市場永遠好過靠政府。靠市場才有機會賺大錢,靠政府最多可以佔些小便宜。通常,政府只會在商界真的很難受,快要捱不下去的時候,才會出手相救。所以有政府資助的時代,都是商界經營得最辛苦的時代。商界應樂於看到這個時代早日結束。
另一方面,市民亦不應會錯意,以為消費券是政府想益市民,想幫他們以後都可以有多點錢光。其實,消費券的本意是扶助零售業,只是假市民之手去進行罷了。政府是希望市民在用消費券的時候,順手連自己荷包裡的錢也一併花掉一些,以產生更好的乘數效應。
現實是由市民出來消費,對商界產生的鼓舞效應會勝過直接派錢給商界。直接派錢,商界知道這絕非長遠之計,但如果門市生意有起色,商界就蝕本也願意守下去。
現在商界已對前景恢復信心,政府不用借市民之手,去為商界打氣。消費券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財爺在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裡,大抵不會再這麼大規模地派消費券。
說到底,派消費券只是因疫情而產生的權宜救急措施,現在疫情已過去,若果政府不乘機取消消費券的話,那豈不是變成有沒有疫情都要派?市民一旦習慣了這方面的收入,以後就更難撤銷。政府若是真的想幫助低收入人士的話,應考慮負稅率的逆向稅。
傳媒要靠受眾支持,所以會傾向支持多數人的意見。但多數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就是正確的意見。我雖然亦算是一個傳媒人,但若是從社會的真正利益出發,我是無法認同政府在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裡,繼續派發消費券。
派消費券是一種耗費不菲的措施,最近一次就花費公帑660億元,對政府的財政來說,無疑是一項沉重的負擔。疫情期間,政府的財政連年赤字,導致財政儲備大幅萎縮,政府已沒有條件繼續做大花筒。
基本法第107條規定,特區政府的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之前疫情嚴重,政府為了救民於水火,不得不行赤字預算,中央政府不但理解,而且支持。現在疫情已經紓緩,特區政府沒有理由再對基本法第107條視若無睹。
現實是,自從香港對外全面通關後,內地來港消費的人日增,尖沙咀廣東道一帶又再人頭湧湧,名店門前見人龍。相信零售業很快可以恢復盈利,不用政府資助。
原載:am730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3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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