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前有報道指,地政總署自去年開始,於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政府保留權力,可因投票者或其母公司涉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取消其資入標格。而在短期租約用地方面,當局可以因應國安考慮而中止租約。
行政長官李家超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及相關條文,李家超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他認為有關條文對守法的投票者不會造成影響。
特首講得啱,土地是香港重要資源,豈可賣予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人士,一於企硬!拒絕賣地予威脅國家安全人士。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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