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全港不同地區的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外牆屢遭黑漆塗污。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並於7日鎖定作案人物,西九龍重案組於當日下午3時半在沙田禾輋邨一單位內拘捕一名39歳姓陳男子,並在該單位及另一個位於葵涌區的工廈單位內撿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身穿的衣物。目前該男子以涉嫌刑事毁壞被扣查中。
據指該男子姓陳,為一名行為藝術家,近日失業;陳男於今年1月至2月期間,在全港不同地點以同一圖案(「自由」)塗鴉。經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作案地點超過130個,涵蓋私人大廈,商鋪、學校外牆、電箱,天橋等。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條,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廣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