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兩宗暴動案合共13人暴動罪脫,律政司提出上訴,要求重審!陳虹秀在其所涉案件中其餘7人,被控涉嫌在2019年8月31日參與灣仔暴動,其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成功脫罪。律政司「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17日)開案處理。
這兩宗暴動案的原審法官均為前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現已離港)。律政司表示,陳虹秀在灣仔暴動現場「嗌咪」,是「協助及唆使」他人參與暴動的行為;對於原審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認為「至少應裁定陳表證成立」。
日前,陳虹秀還因入選社工註冊局紀委會新一屆小組成員而引起極大爭議,據了解,勞工及福利局就入選成員名單,向社工註冊局要求「重新考慮」。
支持律政司上訴,讓違法之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05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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