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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全國人大常委會
通過《香港國安法》解釋草案

李家超表示歡迎:釐清特區政府法律責任 保障國家安全

2022.12.31 12:00 時事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30日)下午通過有關《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的解釋草案,人大常委會表明,不具本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國安案件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時應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夜9時30分見記者時表示,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決定,這釐清了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律責任,從而更好地保障國家安全。

對於有人認為人大此次釋法是否意味著行政長官的權力有所增加,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強調此次釋法並無增加權力,特首也不會擔任「法官」的角色。李家超指,此次人大釋法是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安的法律。他表示,《香港國安法》第14條寫明,香港國安委有權判斷及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國安法的有關決定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司法機構、組織及個人都不得干預。

李家超強調,涉及國安法的相關案件只佔香港案件極少一部分。另外隨著,《香港國安法》實踐以來,社會大致回復平穩,未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會越來越少。

支持特區政府!有了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將會為未來遇到類似案件提供借鑒,更好地彰顯香港法治。

原圖:新華社、李家超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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