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家屬及手下為大家親切示範何謂輸打贏要!黎智英隱瞞旗下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違契一案罪成,重判監禁5年9個月。法官陳廣池清楚指出,加刑原因包括黎智英有計劃、有預謀、有組織詐騙,批評他以傳媒機構作保護傘犯法,案件不應被扣上政治帽子。本案證據確鑿,無從抵賴,偏偏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發聲明譴責判刑,其子黎崇恩甚至玩「子為父隱」,指老竇冇錯,還指老竇是英國公民,叫英國政府立即行動,以保障其父人身自由云云。
黎智英的律師團及兒子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費解。本案明明只在審欺詐案,你老竇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都未開始審呢,為何他們已經急不及待地政治掛帥,渲染案件為政治事件,刻意抹黑香港司法制度?
這種行徑反映,在某些人眼中,香港法律並不平等,尤其是有英國人身份的人,尤其是恃著自己有「傳媒大亨」身份的人,判刑應該是與別不同的,英國政府可以隨時介入香港判案,真是混帳!
黎子及律師團的做派,讓我們看到輸打贏要可以肉酸到甚麼地步。尚幸香港司法機構及法官頂著這些無理無謂無恥的壓力,公正判刑,嚴正判罰有罪之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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