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劍擊選手張家朗在奧運奪金,全港歡慶,有人卻在奏國歌時搞事!上年7月26日晚,逾千人在觀塘apm商場觀看奧運現場直播,見證張家朗勇奪冠軍。豈料在奏國歌時,網媒「Freeman Express」記者梁恩寧竟取出港英旗揮舞,引來群眾噓國歌,嚴重破壞當晚的喜慶氣氛。
41歲被告梁恩寧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侮辱國歌罪,也是自2020年6月12日《國歌法》生效後首宗定罪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斥,被告在香港光榮的一刻舉起港英旗,惹來他人喝倒彩;而被告更自備港英旗,顯然是有預謀去輕蔑、鄙視及侮辱國歌。判刑起點是4個半月,由於被告認罪,判處即時入獄3個月。
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市民必須尊重!本案作為《國歌法》首宗入罪案件,應以被告的案例以儆效尤!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9/25/AP614e6ea8e4b08d3407dc39b5.html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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