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時期,2019年8月底「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搞事,於荃灣區堵路兼與警方對峙衝突,3男2女事隔2年後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李志豪昨於西九龍法院指,非法集結具流動性,憑藉環境證供及眾人身上裝備,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在場參與非法集結,裁定5人全部罪名成立,需還押至9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各人的背景報告,另應辯方申請,為24歲運輸工和29歲調酒師,分別索取勞教中心及醫學報告。
案件重溫,5名被告為24歲男運輸工人何卓軒、23歲女學生符凱晴、22歲女教師郭芷晴、25歲無業男張家榮和29歲男調酒師李㑊橉,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仲有係,何卓軒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凱晴則再被控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
非法集結罪是嚴重罪行,支持法庭嚴正審理!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366946/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