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公務員事務局表示,過去5個財政年度(2017/18至2021/22)合共有1124名公僕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155人被免職。而上年度(2021/22)有51人被免職,70人涉嫌拒絕簽署聲明而被下令退休。當局表示會更果斷行動,盡速處理公務員的不當行為。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對於表現持續欠佳或因種種原因令政府對其執行公職失去信心的人員,政府可根據相關條例,即「第12條行動」,基於公眾利益而著令這些公務員退休,終止聘用有關人員,去年有70宗相關個案,涉及拒絕簽署聲明。
政府指已加強審視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工作表現、能力、潛質和品行,如試用人員某些方面欠佳,或其他原因不宜留任,可根據條例終止有關聘用或拒絕批准通過試用期。當局表示,過去3年共有59名試用人員被終止聘用或拒絕批准通過試用期。
政府表示,必定會繼續嚴格把關,尤其是試用期期間的公務員忠誠度。
做得好!清除黃毒公務員,正本清源,讓公務員團隊更好地為香港政府服務!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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