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既已收檔,其他相關法定權力都應該取締!香港大學校董會擬修訂學生紀律委員會的程序,新方案為由教務委員會去委任學生代表及教師代表,取代以往學生會提名學生代表的法定權力。
近年,港大學生會多次備受社會抨擊,尤其去年7月發表悼念刺警「孤狼」事件更被全城鬧爆。校方於同月表示不再承認學生會,學生會亦因內閣集體請辭而摺埋。港大校董會昨日(9日)以傳閱方式表決修訂《香港大學條例》中的規程,學生會每年提名學生代表加入紀律委員會的法定角色或將被刪除;學生代表改由各學院自行選舉產生,再經教務委員會委任。此外,也擬修訂另一措施,若學生破壞校譽,校長可啟動紀律研訊。10名港大校董建議校董會在未來一兩個月召開特別會議,再投票表決。若無反對意見,有關修訂將交予校監、特首李家超確認,之後再刊憲生效。
過去有黃劣生借港大學生會搞事,當然不應再在紀律委員會有角色,支持校方,希望相關建議生效!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2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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