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信弄巧反拙?大前年8月11日,即黑暴爆發初期,尖沙咀警署外一帶爆發暴動,暴徒向警署投擲包括汽油彈在內的物品,直播畫面混亂不堪震撼全港。事件導致一名警署內的警員燒傷。當日警方果斷報法,多人被捕。其中有10人被控以暴動罪,當中1人罪名不成立,另外9男女有2人認罪,其餘7人罪成。法官王詩麗今日(6日)聽取一干人等求情,特別提到個別求情信帶來反效果,並謂同級法院對暴動案3年9個月的判刑對其沒有約束力,表明考慮高於此的量刑起點!
被告之一的李穎淇,其代表律師上呈38封求情信。王官鬧爆其中一封出自李穎淇友人撰寫的信件,兜口兜面質問代表律師此信對求情有甚麼幫助。王官直言不諱地指出,該信對求情有反效果。
原來,該信提到李穎淇案發時出於對社會的愛護,以及對港人安全的着想,故寧願身處危險環境之中,也不願意離開云云。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48672/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059410/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