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牽涉人士甚廣,其中更包括多名大律師!據《星島日報》指,有35名向司法機構宣稱「義務」代表「612基金」案被捕人士的大律師,其實收受「612基金」派發的支票或現金。大律師公會已於6月27日先後向這35名大狀發信,促請他們書面解釋相關行為;若相關大狀被裁定專業失當,將會被處以罰款、暫時吊銷甚至正式吊銷牌照。
據了解,這些大狀多數較為年輕、資歷較淺,他們被指繞開所屬律師行,直接收取「612基金」發出的支票作為薪酬,金額約為每日3000-6000元不等。
香港一直以完善的法治制度為傲,任何害群之馬都必須遭受法律嚴懲,支持徹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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