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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危害國安圖書是學校責任

2022.06.13 08:00 博客 穆Sir

落實香港國安法後,香港的國安教育也開始相應落實,教育局就先後為中小學不同科目訂立《國安教育框架》,以及在學校整體出台《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供學校參考。以上種種的措施均希望協助學校檢視現有的學與教等的安排,以及在不同層面上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學生的守法意識以及國民身份認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強調,學校有責任確保圖書館內不能存放危害國家安全的書本。這本來就是學校做好國安教育的前提和應有之義,各間學校必須按照教育局指引執行好。

但近日有報章報道指出一些學校因應國安法的實施,校內圖書館將部分圖書下架,直指校內出現「自我審查」。筆者作為前線教師,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某報章訪問的這些教師會懼怕國安法的實施甚至出現自我審查。原本圖書館的館藏發展原則、範圍和宗旨,在局方一直以來都有清晰指引,學校圖書館的藏書是作為學生課外讀物,其目的需要配合學生「全人發展」和推廣閱讀的需要,依據學生的語文能力及興趣,提供多元化讀物。

現時發生的所謂「自我審查」,背後可能反映存在於校內的兩方面的問題:首先,在教育當局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的時候,大肆宣揚自家校內圖書館的部分書籍或會因為香港國安法而被迫下架,這本來就是無中生有地宣揚「白色恐怖」!作為教育工作者,在香港由亂到治的大環境下,配合一些報章作出此等子虛烏有的指控,居心叵測!其次,根據關於學校採購的相關條例,圖書館購入藏書須經過圖書館主任的挑選以及校長的批准,而且圖書館主任也必須經過相關課程的培訓才可出任。在這樣的制度保障下,學校圖書室還出現一些宣揚錯誤價值觀的課外讀物,問題則不是在於制度,而是在人身上。香港教育需要正本清源去除毒瘤,除了將「有毒教材」踢出校園,更應該將教育界的害群之馬清除。

圖書館是學校的資源中心,筆者認為作為一位受過專業培訓的圖書館主任,理應懂得配合學校課程中各個學習階段的內容去選取符合學生程度和興趣的有益讀物,確保學生接受正確的價值觀。在香港國安法落實後,原本做好的不會變,更不需要變。

作者:穆家駿 中學教師 教聯會副主席 港區全國青聯委員

原載: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6/07/AP629e6633e4b033218a50ba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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