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五早上,社民連成員古思堯因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警方國安處警員前往其位於長沙灣青山道永盛工業大廈的住所將之拘捕。
古思堯此人早於1966年澳門並在一二三事件中已有參與示威,並衝擊澳門警方,涉及暴力行動,之後逃亡到香港。
來港後,其示威之路一直沒有停下來,相信大家對其於2012年登上釣魚島一事仍歷歷在目。參與保釣行動宣示主權,古思堯理應是愛國之人,但其「愛」卻十分偏執,多番表示反對中共,要結束一黨專政云云。其言論立場亦屬偏激派,與長毛梁國雄一起抬棺材示威是常事,更曾指香港人示威太「斯文」,應該要向韓農學習。
走向偏激之路,與暴力為伍,難免觸犯法例,古思堯多次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判入獄:
2008年,一次領匯示威中被指襲擊立會保安,被判罪成,罰款2000港元或入獄7天,古思堯選擇入獄。
2013年,在抗議中國內地民運人士李旺陽「被自殺」及元旦遊行中展示塗污的中國國旗、香港區旗及焚燒國旗,判囚9個月。
2015年,在金紫荊廣場以焚燒區旗,於2016年提訊之後,古思堯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祝酒預祝自己入獄。
2017年倒置及塗污中國國旗, 2018年元旦遊行中塗污香港區旗, 2項侮辱國旗罪及1項侮辱區旗罪罪成,每項控罪各判監2個月,同期執行。
2018年10月,反對褫奪劉小麗議員資格集會時,古思堯在區旗上寫上「香港政府真無恥」等字眼並之撕毀,被控侮辱區旗罪,判監六星期。
2019年10月5日與黃之鋒在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案,古思堯被判監禁5個月。
由示威常客變成踎監常客,古思堯仍不知悔改,2020年七一遊行前夕,他接受訪問時自稱患上大腸癌末期,只剩下2年壽命,人之將死,卻仍不為善,古思堯繼續走其激進抗爭路線,並叫年人不要放棄,叫入獄的年輕人不要後悔及難過,因為這是香港政府做成的局面,充滿煽動年輕人的意味。
據知,古思堯被捕的星期五,他原定會到中聯辦請願,對「冬奧」作出抗議。一生人也在示威,縱使患癌仍不停下來,動力何來?或者可以從網上資料中找到端倪,古思堯職業一欄是這樣寫的:「香港社會活動家,保釣人士」。
明白了!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97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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