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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袖手旁觀都是罪

2022.01.30 08:00 博客 屈穎妍

大家還記得2018年屯門曾發生的一宗女童虐殺案嗎?5歲女孩被長期虐待至死,全身有133處新傷舊痕,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結果,施虐的親父及繼母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同住的繼外婆亦因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這宗案件裏的繼外婆給大家一個重要啟示,原來袖手旁觀都是罪。

其實,強姦案裏,姦人者固然有罪,圍觀起哄而不援手者,一樣有罪。同理,打劫銀行的持槍悍匪有罪,但開車和「睇水」者其實罪名相同。

所以,話說回來,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爆出至少35名幼童被虐,20個職員被捕的案子,會是一宗簡單虐兒事件嗎?當然不,那是一宗有組織及嚴重罪案,「童樂居」甚至是犯罪現場,要被封鎖,不能繼續運作的。

至於那些未涉案被捕的職員及主管,可以置身事外嗎?總幹事及院長可以就這樣辭職了事嗎?當然不。看看屯門那虐殺案子,繼外婆見死不救,一樣有罪,那麼,「童樂居」那些見虐不援的人,怎會不是幫兇共犯?容許職員長期虐兒的管理層,怎可能不涉主謀?

翻看這次獨立檢討委員會的中期報告,列出CCTV見到的虐兒行為包括:掌摑、扯耳、用腳踢方式移動幼兒、提着衣服把孩童扔在墊上、把兒童拋撞向裝有墊子的牆上……這樣的行為,對受虐孩子來說,一次都嫌多,警方亦表示拘捕行動可能會繼續,然而「童樂居」這個「犯罪現場」至今仍然運作,即是說,不懂說話、無力反抗的嬰幼兒,仍受着潛在的嫌犯及共犯照料。

這情況,你認為緊急嗎?當然急。然而,當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及狄志遠在議會向主席梁君彥提出,加入有關「童樂居」急切口頭質詢項目時,竟被梁主席以性質不急切成由,拒絕了,還說此事政府已有書面回覆,議員可循其他途徑跟進。

難怪田北辰議員勞氣說:又捉多兩個了,事件真不知還會搞多大?其他同類機構有沒有類似事件?花了個多月還在看閉路電視,是否人手不足?……太多疑問,為什麼梁君彥主席覺得事件不急切?

我想起,這幾天手機群組傳來一段視頻,片段見到習主席走到基層困難戶中間,感慨地說:「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急民之所急,香港的當權者,應該多一些這種悲天憫人的愛民心才好!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2/0129/681982.html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91967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0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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