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好簡單問題,毋須智慧,不用動腦,相信大家都會解答:
如果,你家中的菲傭在你上了班的時候,虐待你家孩子,事件證據確鑿,有閉路電視片段為證,菲傭也親口招認了,你會如何處理?
A:報警
B:中止合約
C:辭職回家「吼」住菲傭,以防她再犯
我相信,十居其十的僱主,都會選A+B,或者,至少選B。然而,我們聰明的政府,卻選了莫名其妙的C。
近期因為第五波疫情的風風火火,導致很多嚴重社會問題被掩埋甚至被遺忘,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集體虐兒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至今,已有十八名「童樂居」職員因涉嫌虐兒先後被捕及落案起訴,當中多達三十三名嬰幼兒涉事其中。如此一宗大規模虐兒事件,簡直就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
「童樂居」全院職員共八十人,十八人涉虐兒,其他六十二人會看不到嗎?還是覺得事不關己選擇冷眼旁觀?
如此一個人心冷漠的機構,出大事了,政府怎懲處呢?原來,解決方法就是上述的答案C。
上星期一,社會福利署特別安排了專隊進駐「童樂居」,監視職員工作。那天,十多名社署職員乘私家車抵達「童樂居」開工,這個專隊成員有社工、護士及具備監管幼兒中心經驗的人員,他們將每天駐守,實地監察院舍運作,確保「童樂居」服務符合社署要求,並保障院內兒童得到妥善照顧。
簡直是低智的多此一舉,直如發現菲傭虐兒後,辭了工回家監視菲傭工作那樣荒謬。老闆眼下,誰都會恭恭敬敬勤勤懇懇,難道會蠢到在你面前一巴掌一巴掌地刮你孩子?
既失互信,為甚麼還要勞民傷財請十幾個專業人士監視他們工作?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十八個職員被捕,難道還不夠理據去中止合作關係?還要把嬰孩送羊入虎口?社署的思維,實在讓人極度費解。
原載: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20125/968446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2-01-18/社署十人專隊進駐童樂居/3878487
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zNamR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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