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見到有位輔警被野豬襲擊導致受傷,隨即見到一位建制KOL發文炮轟,又加入之前流浪牛撞傷小童事件,叫政府要正視野生動物危害市民正常生活問題。對不起,我今次絕對不能認同他。首先,我是對事不對人,我和他是朋友,也非常尊重他,但對於他今次論點真的不能認同。
首先,請大家了解野豬為何今次會襲擊警員。我家住半山野豬蹤跡處處,從來與人類相安無事。當我一看到報道的第一個反應,便知野豬不會無辜襲擊人類,必定是受到驚嚇。所以馬上與警方人士了解,便得知原來野豬搵食走入了民居一樓停車場,警方同事接報到場後再call漁農處打算捕捉,因捕捉過程令到野豬極度恐慌四衝亂撞,結果把警員撞跌並咬了他小腿一下。野豬最後亦驚慌過度跳過一樓圍牆而跌死⋯…哎⋯…根本就是一個悲劇。
而上次貝澳流浪牛撞到小朋友事件,從影片看到根本是兩隻牛在追逐,另一隻牛因逃避已衝了上行人路,不幸撞到一群小學生。並不是野牛見到有人類而主動衝過去襲擊他們。我行山時經常見到野牛,他們是從來不主動襲擊人類。
從大部份人類受到野生動物傷害的原因,都是因那刻動物受到驚嚇而作出自衛或傷及無辜,並不是野生動物對人類有主動攻擊性行為。我經常呼籲大家當見到野生動物時,請保持冷靜遠離便可,不用大驚小怪呼天叫地、或去報警叫人捕捉。你越尖叫越逃跑,野生動物反而有可能會追着你,這是動物的自然反應。你不主動去捕捉牠,牠們又怎會襲擊你?
野豬誤闖民居純屬為覓食,你覺得他很想去和人類接觸結果招致殺身之禍嗎?若當時沒有報警求助,由得野豬覓食後自然離開,那警員又怎會到場而受傷?野豬又怎會死亡?報警的那個人絕對作了一個罪孽!
那位建制KOL還批評一班保護動物人士的理由似是而非,說「針不拮到肉不知痛」。我相信大部份做過動物義工的朋友都曾在拯救過程中被貓抓傷或被狗咬過。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但我們理解流浪動物作出襲擊行為是出於驚嚇或對人類不信任,而並不是他們天生有攻擊性,所以不會去怪罪他們。
我更不認同他說:「人類和動物絕對不可以相提並論, 我自己就絕不認同自己和野豬, 野狗野牛是平等。」這番言論。相信當恐龍統治地球年代時,也沒有想過會有人類出現吧。你能擔保地球將來沒有一種更高智慧生物出現而把人類趕盡殺絕嗎?何必把人類自己看得如此高高在上?
話雖如此,當然人類亦不會把自己和其他動物平等對待。我們是食肉鏈頂層,為了生存可能要殺生。但便等如其他動物連「生存權利」也沒有嗎?這個地球不是人類獨享,全因人類霸佔大部份土地,就要把所有野生動物趕盡殺絕?為什麼不可以給他們一點生存空間?
你叫政府必須嚴肅正視,如何正視?如何處理?把全香港所有野生動物殺掉嗎?有流浪狗也曾咬人,是否便把全港流浪狗殺死?他還說自己有養狗算是愛護動物人士?他更說在人類的所謂生存權及保障人類正常生活的議題下,他會毫不猶疑選擇保護人類。現在要「兩個只能活一個」不能共存嗎?他發表這些言論是否在鼓勵政府去作出殺戮?
香港除了牛、豬等野生動物外,香港還有蛇、松鼠、箭豬、蝙蝠、豹貓等⋯全因某些體型龐大令人類害怕便要去捕捉殺牠?體型細小人類不害怕便可以生存?這究竟是什麼道理?
他還說野生動物危害人類?我覺得最危害人類就是人類自己!發動戰爭、殺人兇手等殺害人類最多的不正正就是人類自己嗎?殺人犯殺人後是否又叫政府去正視處理人類問題?為什麼可以縱容人類危害人類,但發生少數野生動物傷害人類的個案發生便要出言譴責?這點我真是不能認同。
其實政府正為流浪牛、野豬進行絕育放回計劃,控制其數量。希望大家可以嘗試與野生動物共存,請大家不要主動接觸或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當遇上野生動物時不用害怕,若不是受到生命安全威脅是不需要報警求助,保持冷靜遠離便可。文明社會應尊重生命,人類不要再自視過高不斷殘殺無辜,否則總有一天得到報應!
我今次是對事不對人,發表個人觀點為動物發聲,若有冒犯請多多包涵。希望受傷警員盡快康復!
原載:堅料網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95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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