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公布了「台獨」頑固分子名單,並依法對名單上的人及其家屬實施懲戒,包括禁止進入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限制與其關聯機構與大陸的組織和個人合作,亦嚴禁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內地牟利等。國家對於這份清單上的「台獨」頑固分子是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和《國家安全法》等法規追究刑事責任,更是終身有效,要「台獨」分子為其惡劣的行徑付出沉重的代價。
過去的一段時間,「台獨」分子往往視國台辦的警告如無物。但時移勢易,在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同時,「台獨」分子也勢必被嚴厲制裁。「台獨」分子受制裁的範圍除了大陸之外,還包括了香港和澳門,可見在面對領土完整的大是大非面前,我們只有「一國」。今次實施措施的對象除了「台獨」頑固分子本人以外,還包括了其家屬,對於那些在台灣政壇中橫跨政商兩界的「台獨」分子可謂產生更大的震懾力。
制裁措施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切斷金主對「台獨」政客的支持。「台獨」政客只是跳梁小丑,以「獨」為名,實際上不外乎利益。同一時間,台灣亦存在不少到內地賺錢,但回到島內卻捐款支持「台獨」政客,使兩岸對立局勢加劇的「雙面人」。這些「雙面人」希望在兩岸保持現狀下撈取更多利益,相信在新措施下,出現「樹倒猢猻散」情勢。
《孫子兵法》有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統一大業,伐謀為上,列清單就是正告並震懾「台獨」分子,背叛祖國、分裂國家從來不會有好下場;在「伐交」層面上,國家廣交國際朋友,讓「一個中國」原則成為國際共識,令台灣當局所謂的邦交國越來越少。歷史大勢必將浩蕩前行,兩岸統一也終將實現!
原載: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11/09/AP61898b48e4b0c0f6bc94401c.html
原圖: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95&s=96534#lg=1&slid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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