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學生會早前拒絕校方獨立註冊的要求,上月宣布解散。及後有人申請覆核,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原訟庭昨日(7日)宣布,「解散學生會」的公告違憲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學生會代表會前會長黃博翰卻表示,學生會會繼續停運,仍然處於「解散」狀態。
判案書指,《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章則》的條文裡,沒有賦予任何學生會架構解散的權力;如學生會期望行使以上權力,必先舉辦全民大會討論修改會章,再經全民投票通過作實。判案書又指,學生會成員有權透過辭職使全體代表人數少於10人從而讓學生會停止運作,但無權解散學生會。
學生會代表擺明無視裁決,一副「闊佬懶理」的態度,難怪有網民串爆這些黃學生「不負責任」!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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