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應該像網上的KOL去吹噓案件的來龍去脈,但有兩件事必須提及。其一:疑犯曾在網上發表有偏執及情緒問題的視頻,警方於是執行工作予以拘捕但案件竟然在法庭終結,暫時的消息是不予檢控,可能就是Withdraw(撤銷)或ONE, offer no evidence(不提供證供)。其二:現時所有警察都要高度戒備因為疑犯極度危險,亦可能有精神上的問題!
互聯網上的執法重要無比,香港警方也不會輕視,網上並不是無法可依的世界,所以監察是必須的,監察並不在政治層次而是治安的問題。據知,疑犯在2019年的案件中,因另一宗外地案件之後發出危險的視頻,警方於是採取合理的行動在其家中檢獲兩把利刀,並在法庭提控。不料案件被撤銷,於是這名疑犯仍然可以在市面正常活動。在今日看來,撤銷控罪就是一個奇怪的決定,值得考究!不過,任何人都不應採用「馬後炮」的觀點去月旦這個案。
悲劇發生後,警方在現場的調查絕對專業亦迅速鎖定疑犯身份,為了阻止這名疑犯繼續傷害市民,警方自然偵騎四出。但現代化的執法行動就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換言之,只要重要的幹道,甚或巡警的身上都部署,又配備人面鑑證系統的鏡頭,即facial identification,就能夠迅速確定及截查疑犯,這才是急市民所急的行動,並不是反對派一貫抱殘守缺政治掛帥的愚昧。任何西方國家的監控鏡頭比香港還要多,不過,香港的井蛙也太多!
市民應該記得暴徒在九龍灣的暴動中將具備人工智能的電燈柱鋸斷,暴徒更沾沾自喜,不單是暴動,簡直是反人類文明的罪行。然而,較早之前有關部門竟然因為可能涉及個人私隱的爭議而暫停安裝這些智能電燈柱,簡直叫人氣憤難平,為官避事平生恥,有了《港區國安法》還不敢安裝智能燈柱,這些官員是人中之「蟲」,嗤之以鼻可以了!
假如今天的香港島已經安裝好人面監察系統的話,這名疑犯落網就容易得多,甚至指日可待。所有防罪及偵查案件的系統就是現代警政的必需品,政棍不必污衊所有人工智能的產品,任何市民都可以變成罪行的受害者,從受害者的角度亦會殷切地希望警方盡快安裝這些設備!易地而處自然知道什麼是合理的設備!
不過,即使案中有無辜的的士司機被殺,香港的兇殺案數字仍然處於極低的水平,市民大可放心。偵緝人員犯艱冒險在所不辭,只是痛恨政治掛帥的無知者助紂為虐更要盲從地阻差辦公!
要讓無辜的受害者及家人釋懷就要盡快拘捕疑犯,根據法律去繩之於法!這就是警察的終極目標,永遠無畏無懼!
此文刊登之時,警方已將疑兇逮捕,這是警方的功勳也是警民合作的典範,在額手稱慶奔走相告的同一時間,請市民繼續為警隊打氣。法治是任重道遠的承諾也是全民之願,謹向所有參與調查的警務人員致意!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6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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