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做得好!前年10月13日,黃友發起所謂「十八區開花」示威,四名女學生聯同其他暴徒,蒙面闖入葵涌新都會廣場一間連鎖雜貨店內搞破壞,驚擾客人,造成該店需閉店三天。四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分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感化24個月。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上月向高院上訴庭申覆核獲批。上訴庭今日裁定原審判刑過輕及原則性犯錯,改判四人入更生中心。
支持上訴庭公正判決,她們應當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23219/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