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上月接納筆者意見,就教協事宜去信全港教師,勸阻他們不要加入反中亂港組織。在欠缺教職支持下,教協隨即啟動解散程序。
日前支聯會拒絕警方國安處引用「港區國安法」的要求,明言不會提交多項資料,包括支聯會財政報告及會議紀錄等。筆者現有三計,可瓦解支聯會。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一眾團體成員紛紛「跳船」自保,包括蔡耀昌、麥海華、趙恩來等多名常委骨幹,及多名前區議會主席等。警方可要求這些成員交出支聯會勾結外國勢力的資料,以換取作為「污點證人」的選擇。
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的相關規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以如下理由將有關公司從公司登記處剔除: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他人權利及自由;或該組織為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等。支聯會反中亂港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港府可考慮引用上述條文。
支聯會的綱領及其骨幹的所作所為,均已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罪等。香港國安法第31條規定「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本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警方可引用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進行調查,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
截稿前多名支聯會常委被拘捕,唯他們仍未肯交出與外國勢力勾結的資料。筆者建議政府火速採用上述三計,瓦解支聯會,中斷外國勢力在香港的反中行為,保我國我港繁榮穩定。
原圖:星島日報、文匯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93242/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9/09/AP61396c60e4b08d3407d934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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