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為靠背的香港記者協會,在知道《蘋果》解散前幾天,進行新一屆執委改選,由黃絲網媒《立場新聞》副採主陳朗昇頂上做主席,壹傳媒的所有成員全部消失,細看記協其餘的十位新委員是由什麼媒體人士所組成,他們包括有浸會大學學生,《德國之聲》記者,《Hong Kong Free Press》記者,港台助理編導,公關經理,一間新媒體總監和立場記者,傳統媒體只有三位分別是一位NOW的體育編輯,明報突發記者和南華早報編輯等。這個執委會的委員幾乎全部全部是網媒人士,這樣一個打着記者旗號的協會,是否即使不解散也應要被規管?所以一向與反政府的《蘋果》一唱一和的記協應否解散成為近期熱議。
早前陳朗昇說自己被跟踪,這位記協新主席又在其就社交媒體指收到消息,「可能有兩間傳媒跟縱我。一間指我揼邪骨、另一間指我嫖妓。骨,我係有揼,沒有不道德服務。」暗示會被人屈。當年《蘋果》引入狗仔隊,令到所謂跟蹤調查報道成為常態,今天這位陳主席被其他媒體跟蹤又有何出奇,何須大驚小怪?記協大叫他們是《基本法》的支持者,只專注執行《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但卻不是擁護《基本法》,斷章取義挑一些他們認為有用的《基本法》「句子」。
傳統媒體紙媒和電視、電台等電子傳媒全部受到相關法例監管,看看《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刊物有東主、承印人、出版人或編輯等,出版刊物後更要交付或安排交註冊主任。電子傳媒則要受《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等發牌條例規管。現在的網上媒體完全不受規管,除了招請人手外,投資相對較少,最重要是沒有投訴機制,這些記者成為記協主要骨幹有代表性嗎?
2016年政府拒絕認可網上新聞媒體,記協竟然去函申訴專員投訴。2017年特首選舉,記協入禀高等法院,就政府不准網媒進入特首選舉中央點票站的傳媒專用區採訪提出司法覆核,並提出臨時頒令,讓記協的正式會員在特首選舉新聞中心採訪,政府作出讓步終於批准合資格的「純網媒」採訪。
到了2019年反修例運動,大批網媒記者出現,他們在社交媒體開一個專頁就可以成為網媒,校園網站也是,這些網上媒體可說零成本,於是人人穿上一件印上記者的黃色外套,簡單用一部智能手機就走到警方的前面當記者,將維護社會安寧的警察抺黑警察為「黑警」,有些更自稱自己是公民記者,最經典一幕是去年母親節當天一位只有13歲的記者到一個商場採訪。其後政府有意對記者採取發牌制度,當時的記協副主席陳朗昇又跳出來指破壞他們的新聞自由。
今年在《港區國安法》下《蘋果》已死,《立場》將過抹黑特區政府和警隊的文章下架,母公司六個董事辭去董事職,現在記協由這個網媒成員去主政是時候應該解散了 。
原圖:星島日報、記協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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