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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專業團體必須「去政治化」

2021.08.22 16:00 博客 梁志祥

前不久,教育局以教協近年言論和行徑往往「與教育專業不符」、本質上「與政治團體無異」為由,中止了和教協的合作關係。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亦表示,專業團體應做專業的事,若被政治騎劫或以政治凌駕專業,那特區政府的唯一取向就是和其中止關係。她更進一步點名香港律師會,指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和法律援助服務局均有律師會推薦會員的慣例,一旦律師會變成政治團體,將會重新審視這些關係。
 
法律界政治化的問題由來已久,特別是戴啟思連任三屆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期間,公會屢次對政治議題表達意見,也因此和內地法律界「斷交」。2021年初,英國政客夏博義接任公會主席,妄言《香港國安法》違反法治精神,還批評法院針對兩宗非法集結案判刑過重,公然施壓司法機構。律師會理事改選在即,自詡「開明派」的「黃營」有機會取得理事會主導權,令不少法律界人士擔憂律師會也將政治化,進而影響律師會發牌、自我監管的權力,以及和特區政府的合作關係。
 
這種擔憂不無道理。律師團體自主規管並非理所當然,在英國,監管事務律師的權力就屬於律師管理局,而非律師會。香港社會一向尊重專業團體和專業人士,特區政府和各專業團體也多有合作,是特區政府的咨詢對象,有的承擔自行監管的重責,甚至還被賦予法定權力。但專業團體若走向政治化,會令公眾和政府質疑該團體能否會被政治影響專業,政府別無他法,只能終止合作及收回權力。
 
所幸,多名法律界重量級人士再次向律師會會員敲響警鐘,希望他們認識到律師會政治化的風險及後果。而近兩個月,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包智力和大律師蘇諾賢先後辭職,被解讀為是不滿夏博義的政治立場,更有消息指夏博義決定不爭取連任,為大律師公會擺脫政治化提供了契機。有教協的先例,法律從業人員應避免重蹈覆轍,在月底的律師會理事改選和明年初的大律師公會選舉中保持政治中立,站在專業和法治的一邊。

原圖:巴士的報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898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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