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昨日宣佈解散,聲稱是因為承受巨大壓力,理事會一致通過及監事支持,故作出此決定。不過,解散是否就可以把之前做過的事一筆勾銷?發夢!
早前與《人民日報》同指教協是「毒瘤」、必須剷除的新華社,發表文章指教協解散,「當然不能一筆勾銷其曾經涉嫌的違法行為」,無論教協是否解散,執法部門都應該秉公執法、依法調查。文章又指,教協淪落到今日「鳥獸散」的田地,是咎由自取,香港教育總算可以放下沉重包袱,得到重回正軌的機會。
講得啱,散檔唔代表可以抹走過往惡行,支持執法部門依法調查!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6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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