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正值黑暴無法無天時期,為咗反對政府當時推行嘅《禁蒙面法》,喺全港多處爆發示威活動,其中喺港鐵牛頭角站外亦都發生非法集結以及堵路事件。
1男3女被告,分別為22歲男學生何俏朗、22歲學生吳欣庭、21歲學生陳松琛以及26歲任職網購公司嘅林恩鈴。4人被控當日參與牛頭角站外的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等8項罪名,經過審訊之後所有被告的所有罪名都成立。今日於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鍾明新指出,縱使當日非法集結中沒有涉及暴力,但係聚集人士有破壞公共設施,令到無數人收到影響,加埋被告使用蒙面物品嘅原因係要逃避追捕,所以判處4位被告監禁4至10個月。其中吳欣庭及何俏朗同被判囚4個月,陳松琛和林恩鈴則分別監禁7個月及10個月。
犯法就要受到懲罰,支持法官判決!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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