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近拘捕一名26歲無業人士及一名18歲中六學生,指他們在網上社交媒體發文,針對無綫電視及其商戶,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等罪。其中指中六生在Facebook成立群組「抵制無良心Tvb戰線」,並擔任管理員。貼出在無綫電視賣廣告的商戶名稱,呼籲其他人「派嬲」、「請願」及「永久抵制」等,引致商戶不安及無綫財務損失。警方指涉及2000個帖文,針對超過100個廣告商。
而另外26歲被捕男子是無業人士,涉嫌前年及去年在「連登」發文,聲稱要襲擊無綫新聞部人員,他亦涉嫌藐視法庭,曾發文貼出警員及其女兒的相片,聲言要襲擊警員的女兒。
其實我早在港台節目「視點31」和盧覓雪討論時,已經提出此網上欺凌問題。該群組一直在鼓吹手足聯手打壓TVB的廣告商,利用網上白色恐嚇;甚至投訴至食環、消防等相關政府機構, 目的只為增加廣告客戶的麻煩及攻擊TVB,從而恐嚇他們不敢再在TVB 落廣告。但可笑對家一直不承認有網上欺凌,還說黃藝人也受到同樣欺凌。但起碼,我從沒見過藍人對ViuTV或其廣告商及藝人作出恐嚇及騷擾。現在警方正視執法,事實勝於一切雄辯,強詞奪理砌詞狡辯都是沒有意思。如果ViuTV及黃藝人也受到恐嚇威脅,絕對可以報警求助。
拘捕新聞一出,即時見有些網民走出來護航說:為什麼我不可以選擇不看TVB,為什麼不可以抵制?你絕對有自由選擇支持不同電視台及藝人,但絕對沒有資格阻撓他人的選擇自由。更絕不可作出鼓吹別人群起網上欺凌、威脅恐嚇支持TVB的廣告商及合作藝人。這是刑事恐嚇,絕對是犯法,是需要負上刑責的。而法庭一早已頒令禁止將警員及其家人資料於網上起底,但有網民仍「不知死活」地繼續藐視法庭。難道你覺得躲在鍵盤背後就沒有人知道你的身份嗎?不需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上責任嗎?
希望此次事件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包括在互聯網鼓勵、煽動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警察及其家屬,絕對有可能違法。警方提醒市民需為現實及網上世界的言行承擔上法律責任。難道各位還要繼續用網上欺凌白色恐怖去阻嚇、打壓別人?今時不同往日了,小心一天被關進牢的就是自己。請大家好自為之。香港是民主社會,請給予別人自由選擇權利!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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