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麼可以讓人變得瘋狂、麻木、衝動?一夜之間從市民變成「暴徒」?是什麼讓人撇下父母雙親,捨棄錦繡前程,從此背井離鄉,自我放逐,走上一條不歸路?
「當個人因為某個特定的目的和其他人聚在一起,他的智商變得低下,他的理性完全喪失,取而代之的是集體意志,在領袖的動員下甘願為一個可能根本不成立的理由赴湯蹈火,甚至做出危害社會的事。對自己的行為不感到羞恥或負有責任,表現瘋狂、衝動和偏執,對不同意見哪怕是事實亦都視若無睹。」 - 以上是法國心理學家勒龐在距今一百多年前的著作The Crowd中文譯作《烏合之眾》中所描述的。
大家對這種情節是否熟悉?是的,這樣的情形過去兩年間在香港屢見不鮮,和百年前的法國大革命並無二致。正是這樣的群體暗示,讓不少香港人一夜之間由市民變成了「暴徒」。
香港許多飽學之士都曾閱讀過這本著作,大家都清楚知道群眾運動的後果和它對社會的危害性。然而,當群眾運動到來時,絕大多數人無法抗拒這種來自群體的壓力,盲目的從眾心理令人喪失理智,做出衝動的、不計後果的、甚至違反法律的行為,最終釀成不可彌補的大錯。當清醒後,發現自己已深陷囹圄,悔不當初。最可惡的是,這幫烏合之眾不僅斷送了自己的前程,也將原有的民主進程徹底打亂。
人最難面對的就是承認自己犯下的錯,所以很容易「一錯再錯」。在無法承擔後果的情況下,最為容易就是選擇逃避,遠走他鄉。這種自我放逐與移民他鄉並不能相提並論。移民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和理想,但自我放逐明顯會把生活質素降低,在另一國度成為二等公民,委屈求存,曾經在香港的白領階層到國外後可能要從事藍領的體力勞動工作。根據最近一項調查顯示,移民以英國為主。七成受訪人士家庭資產約為百多萬,三成家庭資產超過五百萬,而當中,僅有一成找到工作。
依筆者經驗,百多萬不夠一個家庭在英國生活兩年。可以預見,離開的大部分人士將在兩年內被迫返回香港。今日,拋棄年老父母,捨棄香港基業,投奔英國兩年。等到花光畢生積蓄再回來,情何以堪?
特首在7月20日的記者答問大會上被問到有關近日移民潮時,淡淡的回應:香港前景非常好,移民屬於市民的個人意願,特區政府會堅守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出入境自由。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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