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很自由,不過不是黃色黑色的自由。
為甚麼黃友說香港沒自由?
因為他們提出要求,阿爺不答應,故此就是沒自由。
黑暴因逃犯條例而起,但早已超越逃犯條例,是佔中過後的一次核爆,一發不可收拾。
有人強調,7.21是黑暴的催化劑,這些人卻鮮少告訴你,8.31、新屋嶺等世紀大話,為黑暴添了多少柴火。
黃絲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只有撤回逃犯條例一個實現。很簡單,他們搞了場暴動,打砸燒了這麼多東西後,不願認帳,卻要你立即實行「真雙普選」,政制由我話事,要政府撤回「暴動」定性,並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反而只允許政府徹底追究警隊濫權,否則便是沒有自由。這種「自由」,誰可給你?
他們最想要的是甚麼自由?
不愛國家還要辱國的自由?
當街打人不用負責的自由?
歡迎美軍解放香港的自由?
製造炸彈而不被捕的自由?
掟磚掟汽油彈無罪的自由?
游說外國政府制裁的自由?
犯法潛逃耀武揚威的自由?
對不起,這些「自由」,香港也給不了你。
所以,這班人自由自在地走了,然後說香港沒自由。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35652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