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打擊「起底」行為計劃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並賦予私隱專員法定調查權和檢控權,有權要求網絡平台糾正涉及起底旳內容。於是有外國傳媒報道,指出亞洲互聯網聯盟私下警告特區政府,表示其組織成員包括Google、Facebook、Twitter等科網巨頭會退出香港巿場,不再在香港提供服務云云。個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已收到聯盟對修訂《私隐條例》的意見,公署重申解釋修例只針對非法起底行為和私隱公署的執法權力。其後,Google、Facebook及Twitter澄清無意撤出香港。
雖然已發明不會撤出香港,但試想想,這些科網巨頭會想撤出香港嗎?政府統計處在今年公布一項調查報告指,「二零二零年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93.9%)住戶家中有接駁互聯網。在該些住戶中,智能手機是最普遍用以接駁互聯網的設備(99.7%),其次是個人電腦(80.2%)。」另外,統計處在去年對使用智能手機的一項調查指,發現香港有597萬人擁有智能手機,當中有超過15萬人有兩部或以上智能電話。看到這些數字就明白,因為港人在智能手機使用最多的就是Google和Facebook 這些網絡平台。 Google 、Facebook、 Twitter等科網巨頭會放棄香港這塊肥肉嗎?亞洲互聯網聯盟其後亦表示,科網企業成員沒有計劃撤出香港,只是對特區政府修訂有關起底條例表示關注而已。
對網絡的監察香港實在是太寬鬆!歐洲議會在今年四月通過了對抗恐怖分子網絡言論的嚴苛法規,所有在歐盟國家境內運作的網絡平台,在收到成員國有關主管機構要求刪文的一小時內,要迅速移除或封鎖讀取具有「恐怖主義」性質的網絡內容。而刪文命令更可以來自另一個歐盟國家,否則可能會面臨全球營業額百分之四的罰款。條例更要歐盟成員國訂為國內法例,在立法後一年後實施。香港計劃訂立的「假新聞法」和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近期香港發生多宗與恐怖活動有關的新聞,也是受到網絡平台不良宣傳影響。最轟動是最近警方國安處偵破一個激進的港獨組織「光城者」,該組織計劃以炸彈進行恐襲,準備在海底隧道、鐵路和法庭等地發動炸彈襲擊......有關新聞各大傳媒有詳盡報道不贅。最令人關注是被捕的主要是中學生,他們是透過網上被招攬。早前,一名暴徒用刀刺傷警員後自刺身亡,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有人竟然在社交平台上稱暴徒為「義士」、「烈士」,有年輕人持白花到現場悼念,更有人帶同小孩到場,受到網絡平台上「鼓吹和美化暴力」的影響,連基本的道德標準都失去。政府對網絡平台如不訂立嚴厲的法規,香港巿民將會生活在恐襲的陰霾中。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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