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法部門要掛一塊「公正嚴明」牌匾,那麼,公務員事務局應該掛這個:事在人為。
六四前夕,食環署動手到旺角六四紀念館「查牌」,指該紀念館未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食環署已向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人士展開執法程序,因為根據此法例第四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公眾娛樂」是指讓公眾入場的任何娛樂,包括收費或免費的展覽和表演。
另外,食環署近日亦巡查了十四個法輪功盤據多年的地點,移走約五十張法輪功招貼和海報,並檢控十人。因為這些展品不遵守《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亦懷疑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及104C條。
就是那句:事在人為。
有些事,肯的起心肝做,原來一下子就可搞掂,只是不知為甚麼要拖拉這麼多年?
有人說,現在有國安法嘛,所以才動手。有關係嗎?請仔細看看,動六四紀念館的,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動法輪功的,是《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這些法例一直都在,根本不必動用國安法。
正如香港電台問題,市民罵了幾多年?投訴過幾多次?歷任廣播處長都不敢作為。近日換上了政務官李百全,手起刀落,斬節目、換主持、炒記者,乾脆利落,同一個部門、同一個機制,肯做與不願做,效果南轅北轍。
還是那句:事在人為。香港問題的癥結是,事情在,掌權的人卻不作為。
原載: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10603/928919
原圖:大公報、頭條日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601/591616.html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92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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