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1日係反修例衝突中受傷嘅「爆眼女」,有媒體報道佢喺去年9月底已離港赴台。從有關圖片清晰可見佢戴着口罩作出V型手勢,與送機親友談笑風生,與之前錄影「訴苦」戴上黑超、右眼貼着紗布判若兩人!
當年黑暴藉爆眼女發飆,又在毒果報的鼓吹下,網上又乘機大事渲染仇警,以「警察還眼」作口號,號召他人在事發後翌日到香港國際機場参聲援「爆眼少女」集會,結果引來軒然大波,機場喺前年8月12至14日一連3日被癱瘓,期間更發生內地記者遭禁錮毆打一事,嚴重影響經濟民生之餘,事件亦醜出國際!
爆眼女呢單世紀謊言,不但市民大呻當初被呃得透,原來謊言講一百次就算未必成為真理,但真係會有好多人信㗎!難怪什麼「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性侵」等,都不必求真求證,令一直守我城嘅警察含寃莫辯!有議員形容事情猶如劇本一樣,目前警方應盡快調查佢當日雖以「義務急救員」身份出現現場,但該處始終係衝突事件現場,應徹查佢有否參與非法集會,以及是否涉及暴力事件。若屬實,豈可讓佢一身白衣裙笑騎騎作出V型勝利手勢,就拜拜香港你條尾着草台灣咁過癮!
紙包唔住火!有團體及市民日前分別到醫管局外抗議,就「爆眼女」無爆眼一事,要求局方交出相關醫療報告,並譴責相關醫療人員隱瞞事實。喺成件事上,「爆眼女」有冇「爆眼」,照道理只有醫管局最清楚,可惜醫管局喺事件中被指包庇造假!醫管局發聲明不認同,指非事實,一直重申配合警方調查,最終又指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再祭出「私隱」呢道萬應靈符,指醫管局或公立醫院不會向公眾或傳媒,披露個別病人嘅具體臨床情況。
「爆眼女」事件一開始已疑點重重,毒果報竟有專欄作者指「爆眼女」已經日漸康復,重展笑顏,「稍有人性者見了,只會替她慶幸,祝她走出陰霾」云云。阿哥,佢假爆眼真煽暴,一味屈警方,毒果報又為之鼓與吹,終極搞到香港雞毛鴨血,依家竟叫「大家該尊重她的意願,勿再訪問,或要求她澄清什麼」,這不是典型嘅人妖顛倒是非淆嗎?
「爆眼女事件」與「黑暴」有關,正如有議員話齋,任何人士報假案或未配合警方調查,基本上可理解為「非一般事件」。「爆眼女」明顯非一般事件,最終警方應循暴動或非法集會繼續刑事調查,令水落石出,並還香港警察一個公道!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6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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